提起“協和”,公眾約定俗成認為是北京協和醫院。
然而在中國不少城市,“協和”、“華山”、“同濟”等大家耳熟能詳的知名醫療機構林立。
截至今天,“醫學界智庫”通過“天眼查”查詢仍有983家醫院以“協和”為名。此外,名字中包含“華山醫院”的醫院有285家,包含“南方醫院”的有78家,包含“湘雅醫院”的有33家……這些“李鬼”醫院數目至少有千家以上。
這種現象引起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關注:將對知名醫院等機構被冒牌問題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清理整治。
近日一場全國范圍內整治“傍大腿”的定點清理行動即將展開。
7月22日,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中醫藥局4部門共同公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名稱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對醫療機構名稱亂象問題開展“大整頓”,明確提出相關部門要對轄區內所有醫療機構名稱進行排查清理,對于違規命名的,依法指導其變更名稱。
5月29日,國家市場監管管理總局官網曾發布《關于對知名醫院等機構被冒牌問題開展清理整治的通知》,提出加強對知名醫院等機構字號的保護,重點查處擅自使用知名醫院等機構具有一定影響的標識的仿冒混淆行為。
“醫學界”注意到四部門的《通知》在整治知名醫院等機構被冒牌問題外,還明確部門分工,明確要求醫療機構名稱中不能擅自使用“國際”字樣等。
《通知》要哪些亮點呢?內容盤點如下:
01 四部門聯動 ?明確分工
《通知》明確要求四部門嚴格履行名稱管理職責,明確四部門的分工。
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含中醫藥主管部門,下同)負責核準醫療機構名稱。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登記營利性醫療機構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名稱。民政部門負責登記社會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稱。各部門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權限、程序和條件準確核查、登記名稱。
此外,《通知》提出要建立完善醫療機構名稱信息共享機制和執法聯動機制,在審批受理環節實行不規范名稱預警提示,在日常監管中及時發現和糾正不規范醫療機構名稱。要進一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增強醫療機構和社會公眾依法維權意識,共同維護良好的醫療秩序。
02 無授權不登記
“協和”等一批知名醫院為何會遍地開花,很重要的原因是北京協和醫院不能獨享“協和”字樣,這給了部分民營醫院“蹭名院”的機會。
針對這種問題,《通知》提出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要逐步建立完善知名醫院字詞庫和名稱禁限用字詞庫。對于申請登記含有協和、同仁、華山、湘雅、齊魯、華西等知名醫院相關字詞的,無相關授權的,一律不予登記。
《通知》要求醫療機構名稱應當遵守《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規定的命名規則,與醫療機構類別、診療科目相適應,不得使用有損于國家、社會或者公共利益的名稱,不得使用侵犯他人利益的名稱,不得使用可能產生歧義或者誤導患者的名稱,不得利用諧音、形容詞等模仿或者暗示其他醫療機構名稱。
03、“國際范”也不行
除了“蹭名院”之外,部分醫療機構名稱走“國際范”路線也不行。
《通知》要求醫療機構名稱中含有外國國家(地區)名稱及其簡稱、國際組織名稱、跨國家名稱、“國際”字樣的,應當符合《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命名有關問題的通知》(衛醫發〔2006〕433號)規定的條件,并按程序報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核準,未經核準,不得使用。
04、違規命名需變更名稱
《通知》要求各地衛生健康、民政、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職責權限,對轄區內所有醫療機構名稱進行排查清理。對于違規命名的,依法指導其變更名稱。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于8月底前將排查清理情況報送國家衛生健康委。
05、?嚴厲打擊醫療機構利用名稱違規執業
《通知》要求依法嚴厲打擊醫療機構利用名稱違規執業,對于醫療機構擅自使用知名醫院名稱標識的,利用違規名稱發布虛假廣告、欺騙或者誘導患者、夸大病情或者療效、價格欺詐的,要加大打擊力度,依法綜合運用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等信用監管手段,增加其違法成本。
隨著國家對醫療機構名稱監管呈高壓趨勢,醫療機構憑著“背靠大樹好乘涼”的日子一去不返。醫療機構想要長期發展,還需提升內在,做好基本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