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南昌匯禧元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生產許可地址無生產設備和人員,且無法聯系法人,不符合《》第九條、第十五條第一款和《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相關規定。根據《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我局決定責令南昌匯禧元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暫停生產醫療器械產品。暫停生產期間,若發現有違法行為的,將依法予以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