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亞輝龍公告,公司決定終止實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并作廢已授予尚未歸屬的全部175萬股(以3.14收盤價17.11元/股計算,約合2139萬元)第二類限制性股票,與之相關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等配套文件一并終止。
業績未達預期,2024 年度公司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 30,167.23 萬元,同比下降 15.03%;盡管非新冠自產業務收入同比增長25.80%,但激勵計劃設定的第一個歸屬期業績考核指標未達成。同時,第二個歸屬期的考核目標更高,因當前宏觀經濟狀況及公司所處市場環境較公司 2024 年推出本次激勵計劃時已發生較大變化,且第二個歸屬期的公司層面業績考核目標均在第一個歸屬期的基礎上設定更高的業績考核要求,原激勵計劃設定的業績考核指標已無法客觀反映當前實際經營態勢。
(考核目標之一,摘自2024亞輝龍股票激勵計劃草案)
市場環境變化導致原計劃無法有效激勵員工,繼續實施可能脫離實際經營需求。公司決定終止實施本次激勵計劃,并作廢已授予尚未歸屬的全部175萬股第二類限制性股票。
終止計劃已通過董事會和監事會審議,并需提交股東大會批準,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及股權激勵相關法規,法律意見書亦確認其合法性。
公司初步測算顯示,因業績未達標,首個歸屬期的股份支付費用已沖回,剩余歸屬期預計無費用確認,最終影響需以審計結果為準。同時,鑒于公司經營所面臨的內外部環境,公司預計無法滿足剩余歸屬期的業績考核目標,因此公司預計未來能夠滿足可行權條件的權益工具數量為零,相應累計確認的股權激勵費用為零。公司承諾三個月內不再推出新計劃,暫時不會有股權激勵動作。
盡管終止計劃可能會引發大眾對業績壓力的擔憂,也會影響市場信心,但主動調整也傳遞出管理層審慎應對挑戰、避免形式化激勵,有助于穩定投資者預期。
小編認為,若股權激勵考核目標已確定無法完成,積極調整是企業負責任的態度,也能夠緩解員工對該激勵的擔憂。不過也從側面說明,當前IVD形勢嚴峻,就算是發光的頭部大企業,也對未來業績的大幅增長表示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