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1月爆發新型冠狀病毒(以下簡稱: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以來,疫情已經肆虐全球達一年以上,給人民生活、經濟發展帶來了巨大的影響。在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14億中國人民眾志成城、團結一心,打響了疫情防控的阻擊戰,并取得了全球垂范的勝利。其中,醫療行業充當了抗疫排頭兵,在緊要關頭挺身而出,火速投入研發、加班加點生產,為疫情防控提供了大量急需、緊缺物資。其中既有口罩、消毒液、體溫計等大眾需求品,也有防護服、診斷試劑、醫療設備、抗肺炎藥物等專業醫療物資,為延緩、控制并最終戰勝疫情做出了卓越的貢獻。
其中一部分醫療產品的研發和生產過程,更是離不開對病毒本身特性的探索和驗證,體外診斷試劑就是其中之一。企業在新冠病毒診斷產品研發、優化及性能評估等各個環節,都需要用到新冠病毒的陽性臨床樣本、分離培養物,或臨床樣本來源的質控品和標準物質等。
新冠病毒樣本及相關標物,存在或具有潛在感染性,其危險性不言而喻。企業在運輸、接收和處理相關樣本時,需要獲得相應的資質,嚴格遵守相應的法規。本文為大家梳理一下,企業及相關機構需要預先滿足哪些運輸環節及檢測實驗室的要求,才能夠運輸、接收和處理新冠病毒樣本。
一、新冠病毒樣本獲取和使用(檢測)的生物安全要求
按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實驗室檢測技術指南》(下稱技術指南)等規定:根據目前掌握的新型冠狀病毒的生物學特點、流行病學特征、臨床資料等信息,該病原體暫按照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分類中第二類病原微生物進行管理,具體要求如下:
n?病毒培養、動物感染實驗需要在生物安全三級實驗室(BSL-3)進行操作。
病毒培養 動物感染實驗
n?未經培養的感染性材料需要在生物安全二級實驗室(BSL-2)操作,人員三級防護。
未經培養的感染性材料
n?滅活材料需要在 BSL-2 實驗室操作,并根據生物安全風險評估結果,采取適當的個體防護措施,包括手套、口罩和隔離衣等。。
???
滅活材料
n?無感染性材料(如質粒)可在生物安全一級實驗室(BSL-1)操作。
無感染性材料
依據技術指南,IVD 企業和醫學檢驗實驗室涉及新型冠狀病毒的運輸、接收和檢測試驗活動,需要獲得相應的資質,嚴格遵守相應的法規。
首先,IVD企業在新型冠狀病毒產品研發、優化、性能評估等各環節擬使用的臨床樣本或臨床樣本來源的質控品/標準物質,雖然已經過滅活操作,仍然需要在BSL-2實驗室操作。
其次,IVD企業和醫學檢驗實驗室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檢測,樣本為未經培養的感染性材料,實驗室需要達到生物安全二級(BSL-2)。對于核酸檢測,實驗室還必須滿足分子生物學和PCR擴增實驗室的需要,并符合《醫療機構臨床基因擴增實驗室管理辦法》附件中“醫療機構臨床基因擴增檢驗實驗室工作導則”的要求。
最后,醫學檢驗實驗室(常稱為第三方實驗室)還應當符合《醫學檢驗實驗室基本標準(試行)》《醫學檢驗實驗室管理規范(試行)》等要求。
同時,按照《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實驗室應當建立安全工作制度或安全標準操作程序,對使用后的樣品、參考品及實驗廢棄物的處理應進行明確的規定并嚴格執行,符合“國家衛健委辦公廳關于新型冠狀病毒實驗室生物安全指南(國衛辦科教函〔2020〕70 號)”的規定。以北京市為例,生物安全一級(BSL-1)和生物安全二級(BSL-2)實驗室的基本要求詳見附件 1。
二、BSL-2 實驗室及實驗室活動的備案
IVD企業或者醫學檢驗實驗室,在符合規定的基礎上,新建、改建或者擴建一級、二級實驗室應按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24號,2018-04-04?修訂)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向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備案。各省或地區的具體辦理流程和所需材料會有所不同。下面以北京市為例簡介。
依據《北京市衛生局關于開展北京市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及實驗活動備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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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程分為申請受理、審查與決定和頒證與送達三個環節。
申請單位可以窗口辦理或網上辦理。窗口辦理地點為北京市西城區政務服務中心一層綜合受理窗口;網上辦理為在線登錄“首都之窗”。
2.?所需材料(所報材料齊全并加蓋單位公章,適用時法人代表簽字)
(1)?《北京市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及實驗室活動備案表》
(2)?《實驗室或實驗室設立單位的法人資格材料》
(3)?《實驗室設立單位的生物安全組織管理框架圖》
(4)?實驗室布局平面圖
(5)?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提交的其它資料
對第三、四份資料做一說明,《實驗室設立單位的生物安全組織管理框架圖》該文件的目的是說明生物安全實驗室的管理架構,每個環節的負責人和職責。簡要示例如下:
?
生物安全委員會主要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和防護制度建立,生物危害評估及安全相關重大事項作出決定。
《實驗室布局平面圖》,該文件用于說明生物安全實驗室的結果,具體到每個功能區名稱和尺寸。示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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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準運證書的辦理
根據《新型冠狀病毒實驗室生物安全指南(第二版)》中的規定,新型冠狀病毒毒株或其他潛在感染性材料運輸應當按照《可感染人類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運輸管理規定》(衛生部令第 45 號)辦理《準運證書》。具體要求如下:
1.?申請單位要求
從事疾病預防控制、醫療、教學、科研、菌(毒)種保藏以及生物制品生產的單位,因工作需要,可以申請運輸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
2.?接收單位要求
接收單位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法人資格;
(二)具備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資格的實驗室;
(三)取得有關政府主管部門核發的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菌(毒)種或樣本保藏、生物制品生產等的批準文件。
3.?辦理材料:
申請運輸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的單位(以下簡稱申請單位),在運輸前應當向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申請材料(原件一份,復印件三份):
(一)可感染人類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運輸申請表;
(二)法人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
(三)接收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的單位(以下簡稱接收單位)同意接收的證明文件;
(四)本規定第七條第(二)、(三)項所要求的證明文件(復印件);
(五)容器或包裝材料的批準文號、合格證書(復印件)或者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 種或樣本運輸容器或包裝材料承諾書;
(六)其他有關資料。
4.?辦理流程:
£??申請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運輸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審批。
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對申請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及時審查,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即時出具申請材料補正通知書;對申請材料齊全或者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即時受理,并在5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批準的決定;符合法定條件的,頒發《可感染人類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準運證書》;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應當出具不予批準的決定并說明理由。
£??申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運輸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的,應當將申請材料提交運輸出發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進行初審;對符合要求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出具初審意見,并將初審意見和申報材料上報衛生部審批。
衛生部應當自收到申報材料后3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批準的決定。符合法定條件的,頒發《可感染人類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準運證書》;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應當出具不予批準的決定并說明理由。
附件1: 北京市生物安全一級(BSL-1)和生物安全二級(BSL-2)實驗室基本要求(試行)
項目 |
BSL-1級實驗室 |
?BSL-2級實驗室(首先滿足 BSL-1 實驗室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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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建 筑 設 計 設 施 裝 飾 |
分區 |
1.實驗室(區)應與辦公室(區)分開,實驗室(區)有可控制進出的門。 2.實驗室(區)應按功能劃分,人流、物流應符合從清潔區到污染區的要求。 |
1.實驗區入口處宜設門禁系統。 2.實驗區(室)宜劃分成清潔區、緩沖區和污染區,人流、物流、信息流的流程應有效分隔。 |
標示 |
1.實驗室入口處宜有生物防護級別標識;必要時,還應有毒性、放射性等危害標識。 2.實驗室應有緊急出口和疏散標識,并在黑暗中可辨認。 |
1.實驗室入口處應貼有生物危險標識,應標明生物防護級別、負責人、緊急聯系電話等信息。 2.實驗室入口處應有工作狀態的文字或燈光訊號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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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間大小 |
1.實驗室入口處應設掛衣裝置,個人便裝與工作服分開放置。 2.實驗室大小宜滿足安全運行、方便清潔和維護;并有足夠的物品存儲空間。 |
1.實驗室工作區域外應有存放個人衣物的條件;有進食、飲水和休息的場所。 2.實驗室工作區域外應有供長期使用的儲物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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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窗 送排風 氣流組織 |
1.實驗室的門宜有可視窗并可鎖閉,門鎖及門的開啟方向應不妨礙室內人員逃生。 2.實驗室應有防止節肢動物進入的設計,窗戶開啟時應使用紗窗(自然通風)。必要時,應有防止嚙齒動物進入的設計。 |
1.實驗室主入口的門、放置生物安全柜實驗室的門應可自動關閉。 2.實驗室應通風;自然通風應使用紗窗,機械通風宜有不少于3-4次/小時換氣次數。 3.機械通風宜采用上送下排方式;生物安全柜的操作面或其他有氣溶膠操作點應遠離送風口;生物安全柜的排風應經獨立于建筑物公共通風系統的管道排出;在確保功能正?;A上安全柜的排風可在室內循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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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水 排水 |
1.每個實驗室應設洗手池,并在靠近門口處。洗手龍頭應為自動感應式、長手柄或腳踏式(即非手動開關),并備消毒洗手皂液。 2.實驗室水管系統應不滲漏,下水應有防回流設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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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電 照明 通訊 |
1.實驗室供電負荷應充足,地線可靠接地;有足夠的固定電源插座。 2.實驗室的照明應保證工作需要,避免反光和強光;有應急照明; 3.實驗室視需要設置通訊系統或預留接口,并配備適宜的通訊設備。 ? |
1.有可靠的電力供應。 2.必要時,重要設備如培養箱、生物安全柜、冰箱等應配置備用電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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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墻壁 天花板 地面 |
1.實驗室的墻壁、天花板和地面應平整、不滲水、易清潔并耐化學品和消毒劑的腐蝕。 2.地面應防滑,不得鋪設地毯。 |
? |
實驗臺 櫥柜 |
1.實驗臺和櫥柜應牢固;實驗臺、架、設備、櫥柜的選擇與放置應便于清潔,邊角宜以圓弧過渡。 2.實驗臺面應防水、耐腐蝕、耐熱,易清潔、易消毒,不易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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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設 備 器 材 |
消毒 應急 消防 安全 |
1.實驗室內應配備空氣或物體表面消毒設備或設施(紫外線燈),并定期維護。 2.實驗室內應配備適用的應急器材,如消防器材、意外事故處理器材、急救器材等(常見工具包括錘子、扳手、螺絲刀、梯子和繩子等) 3.實驗室內家具、設備、物品等宜根據工作性質和流程合理擺放,避免相互干擾、交叉污染、互不相容,且不妨礙逃生和急救。 4若使用高壓氣體和可燃氣體,實驗室應有適當的安全措施,如可靠固定、防泄漏、防爆等,并符合相應標準的要求。 5.若操作刺激或腐蝕性物質應在 30 米內設洗眼設施,如洗眼瓶或洗眼臺,必要時應設緊急噴淋裝置。 6.若操作有毒、刺激性、放射性揮發物質,應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配備適當的負壓柜(通風櫥,負壓罩)。 7.若使用高毒性、放射性等物質,應配備相應的安全設施、設備和個體防護裝備,應符合國家、地方的相關規定和要求。 |
1.實驗室應配有與風險水平相應的安全設備(如移液輔助器、一次性接種環或接種環加熱器、螺口蓋瓶子或管子、樣本運送容器、廢棄物盛裝容器、利器盒等)。 2.從事有可能產生感染性氣溶膠操作的實驗室應配備生物安全柜。 3.至少應在實驗室所在的建筑內配備高壓蒸汽滅菌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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