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黑龍江省藥品集中采購價格聯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黑藥采領發〔202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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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7月13日 發布
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完善我省藥品集中采購制度,降低藥品價格,提升人民群眾滿意度,省人民政府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釆購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制定了《黑龍江省藥品集中采購價格聯動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領導小組
2020年7月13日?
黑龍江省藥品集中采購價格聯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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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20〕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號)、《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關于做好當前藥品價格管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醫保發〔2019〕67號)精神,為建立全省藥品集中采購價格聯動機制,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落實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關于完善藥品采購機制的精神,構建以市場為主導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保障用藥需求,促進公平競爭,進一步降低藥品價格,減輕群眾用藥負擔。
二、聯動實施范圍
價格聯動調整的實施范圍為黑龍江省集中采購藥品(含:招標藥品和直接掛網藥品,國家組織集中采購、國家談判和定點生產藥品除外)。
三、聯動規則與周期
(一)參與價格聯動的藥品聯動省級集中采購最低中標(掛網)價,作為我省新的中標(掛網)價,以第三方電子交易方式產生的價格可不作為價格采集范圍。
(二)采集到的聯動價格,不得高于黑龍江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現行價格。
(三)價格聯動后黑龍江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上掛網采購藥品(短缺藥品除外)實行不高于平臺價格采購規則。
(四)價格聯動原則上每年開展一次。
四、價格聯動程序
(一)發布公告。藥品價格聯動工作由省人民政府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具體要求,明確價格聯動時間和方法步驟,編制公告并在黑龍江省藥品集中采購網發布,相關企業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平臺的聯動價格申報。
(二)企業報價。由相關企業自行按照全國省級集中采購平臺最低中標(掛網)價原則申報本企業藥品聯動價格,維護到黑龍江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同時提交價格承諾函。
(三)維護方式。聯動價格由企業自行維護,企業維護的價格應為最小制劑單位的全國最低中標(掛網)價,保留到小數點后四位,作為該藥品在黑龍江省最新執行的中標(掛網)價。
(四)公示質疑。省人民政府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聯合公示相關企業價格聯動報價情況,接受社會監督,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購中心)受理并核實申訴質疑。
(五)結果執行。公示結束后,由省人民政府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黑龍江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發布執行,既往價格作廢。相關企業不接受價格聯動的,需提供書面材料,作廢標或撤網處理;對虛假報價的企業將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其他事項
遇有國家和省政策調整,以國家和省政策為準。
以往藥品價格聯動規則與本方案不符的,以本方案為準。
本方案由省人民政府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