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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2日,北京市醫保局、天津市醫保局、河北省醫保局聯合發布《京津冀新型冠狀病毒相關檢測試劑聯合采購實施方案》的通知,提到按照《京津冀醫療保障協同發展合作協議》等精神,經京津冀三地共同研究,決定開展新型冠狀病毒相關檢測試劑聯合采購工作。
這是繼廣東牽頭的6省市集采之外的又一“天團”開始了新冠集采,這次報價原則當中有一條特別有趣,“1.企業按照不高于掛網價格上限(同類產品掛網基準價格與本產品全國最低價相比取低)原則申報承諾供貨價(包含配送費用)。”?
這就預示著此次招標極有可能會再次創造“低價”,之前集采中標的企業如果參與此次招標所報的價格就受到了之前掛網價格的限制,不能高于掛網價格上限。2020年6月15日,北京市醫療保障局發布《關于公示京津冀新型冠狀病毒相關檢測試劑聯合采購掛網成交結果的通知》,參照京津冀“3+N”醫用耗材采購聯盟模式,根據聯盟地區采購意向,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及山東省相關醫療衛生機構將共同執行本次聯合采購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