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稱,采購周期為1年,2020年4月起執行。若醫療機構在協議周期內提前完成約定采購量,超出部分仍按中選價進行采購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在山西省藥械集中競價采購平臺掛網且醫療機構在上述時限內有實際采購使用的相關醫用耗材生產企業,均可參與集中采購議價談判(進口醫用耗材全國總代理視為生產企業)。